声明人:祝殿琴、王淑珍、冷素香
99年7.20后,派出所人员到家强迫在“不炼功”的表格上签字、按手印,在此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0/101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