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玉香、王秀义、耿宗凤
在邪恶的强化洗脑及高压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0/101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