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志刚、谷洪芝、卞玉学、董英、张立娟、陈凤云、樊淑兰
我在强迫洗脑时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0/101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