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淑芹、李俊侠、王秀侠、陈胜芝、李树清、陈国华、曲金玲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0/101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