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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玉莲 我从99年1月开始修炼,99年7.20以后,由于邪党政府的全面非法镇压和自己对大法理解的不深,2003年夏天,单位有关领导说:(610)又下来指示,让所有炼法轮功的人和家属填一张表,写一个“保证”。我一听当时就拒绝了说:不写。就想马上离开,他拽着我说:不行。僵持了一会,最后他说:这样吧,你把你爱人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告诉我,我替你写,不然我的工作交不了差。当时我想只要不是我写的就不算数,他爱咋写咋写与我没有关系,于是就答应了他的条件,他怎么写的我也不得而知。到现在这么长时间了,我一直认为当时做的很正确,也从未认真思考过,今天当我看到《明慧周刊》,一下子就悟到当时的想法和做法是很不正确的,毕竟配合了邪恶。郑重声明:以前所想、所作所为,凡是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在今后的修炼中我会更加努力学法,不断的提高自己,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弥补对大法的损失,不断纯净自己,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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