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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毛淑琴 我是1996年得法修炼的,99年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功时,同事代我在“保证书”上签过名;2001年“天安门自焚”事件后单位按市610要求,要在“悔过书”上表态签名,否则送市洗脑班,自己怕加重迫害,用蒙混过关的方法签了名;2004年单位搞人人签“责任状”,是同事代替自己签的名。在此我严正声明:此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所有自己写或别人代写的“签名”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安排的一切,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做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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