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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杜之平

    2000年3月8日我参加集体学法时被抓,被非法拘留48小时,被释放时,派出所人员把写好 “回家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拿来要我按手印,我没加思考就按了。回家第二天,村干部把写好“不炼功”的“保证”拿来让我签名,我也签了。2000年7月村干部再次拿来写好的“保证书”逼迫我签名,当时我怕心重,也签了。通过这几年不断学法和师父的点化,认识到2000年的几次签名、按手印是完全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我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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