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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新菊

    我于1998年修炼法轮大法,不长时间,原来的腰痛病和其它病没有了,全好了。2000年由于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送看守所被迫害20多天,期间,邪恶要求写“保证”,“不去北京”,“不炼功”等东西,我自己没写。家人为了我不再受迫害,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代我写了“保证”和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东西,交了1000元罚款,才出来了。为此,郑重声明:自己被公安非法关押迫害期间,家人代我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东西(“保证书”等)全部作废!更加坚定修炼,证实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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