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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素珍 我2000年底到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时被邪恶绑架,在派出所里恶警代我写了“保证书”我签了字,一直以来都为此事很难过,通过学法更加认识到当时那个名字不该签。声明:我说过、写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我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当前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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