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焕珍 我在2002年被邪恶骗到洗脑班(44天)里,我违心的说了写了对不起师父与大法的话,写了“不炼功,不上北京,不和同修在一起”,2005年又违心的写了“不复印宣传法轮功的保证书”。我声明:我以上说的写的,全部作废。今后要学好法,从法上提高,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