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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邓智华 自己在邪恶的逼迫下,曾在各处至少写过10次严重离法叛师的材料(在单位写过1次、办事处610办公室2次、派出所2次、看守所1次、调遣处1次、劳教所3次)。现在我严正声明:过去所说所写的、被录音的、被录像的、被迫拍照的凡背叛师父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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