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毛秀群
曾经长期多次受到邪恶的恐吓迫害,在受迫害的过程中,凡是我家人向邪恶违心签过的所有“保证”、“悔过书”以及按手印等等,通通不承认,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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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