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福山
2000年,在邪恶迫害下,强行被抓進派出所,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签字,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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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