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监、杨树、肖春兰
在邪恶迫害下,写的“保证书”,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们现在更加坚修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