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洪辉
我由于学法不深,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没有做到始终用大法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言行,而是用人的狡猾的思想来对待我所面临的考验,背离了大法的要求。现严正声明: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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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9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8/16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