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法英
99年7.20以后,在人心的作用下,把炼功磁带和讲法录音带和大法旗都烧了,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以后坚修大法,跟师父走。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