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凤
在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的时候,填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书”,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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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