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桂芳
在旧势力的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坚决不承认旧势力的迫害,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