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春兰、周桂香、薜宜平
在邪恶迫害下,写的“悔过书”、“保证书”,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声明全部作废。我要走师父安排的道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