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慧文
2001年7月被派出所非法审问,写下了“保证书”,现严正声明“保证书”作废。弥补自己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坚持做好三件事,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