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秀华、张翠荣
在单位写的“书面保证”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一律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助师正法,努力讲清真相,加倍弥补,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8/16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