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志华
99年7.20后,在恶党邪教强迫下写的“保证书”,我严正声明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