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汤洪河
我曾在99年10月份期间,在压力下写过有损大法的书面保证材料,现声明作废。我决定“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8/16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