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宪弟
在邪恶势力的迫害下,曾向邪恶低过头,写过“保证书”。现我已彻底悔悟,坚修大法不动摇。特此声明我写过的“保证书”作废。今后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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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