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必知
当年我被家人举报,被非法带到刑警队关了一周,家人出了六百把我保出来,现声明当时按的手印的事、强行照相、来家强行签字,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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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