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群英
7.20以后,在迫害下,亲人代签过名、本人做过对不起大法的行为,现郑重声明所有对不起大法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