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洪祥、马秀云、陈鹏宇
由于学法不精進,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和“书面保证”一律作废。以后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