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志成
我因坚持信仰于2003年被关進劳教所至今,曾一度邪悟,现在声明以前所有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从新找回我自己,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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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