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香芳
上学时学法少,正念不足,写了不该写的。现声明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认真学法,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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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