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维俊
在邪恶迫害期间,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违心的写了、做了、说了一些对不起大法的言行,特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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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