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春海
本人在劳教所被逼迫写下的所有对师尊和大法不敬的言词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