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兰
我在99年7.20写过“不学法、不炼功”的保证,现在声明全部作废。今后用心学法、炼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