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廷德
99年7.20之后。由于本人学法不够,有怕心,委主任家叫写“保证不炼法轮功”,自己签了字,现在特此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