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瑞霞
在劳教所和监狱被迫所写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一切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