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德春、于典范
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