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桂香、李廷令、李永辉、张春兰
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