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淑英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向邪恶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