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树英
在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宣布作废。以后将精進实修,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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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10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