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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小芹 在邪恶迫害下,99年7月至2002年,我多次写信“报告总结,悔过书”交给单位,配合邪恶问话审讯,签字按手印,2001年在劳教所写下所谓的“五书、思想总结、学习笔记”,每看完一次诽谤大法的电视片都要写的“感想”,回家后给管教写“汇报信”,两次给政法委恶警写“悔过书,报告”,两次把大法书和大法影碟交给单位和劳教所,市公安恶警到劳教所审讯,承认自己给了一千元作讲真象资料费用,撕烂、烧毁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给亲人的信件中,表示放弃修炼,亲人代言代笔“保证不再修炼法轮功”。我严正声明以上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走,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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