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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纪廷 我于2000年11月18日因散发大法真相材料,被派出所非法抓捕。之后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40多天,2001年1月5日被非法劳教三年。 在劳教期间被管理干警强制劳动,强制“洗脑”。由于我修得不好,心性不高,对法不坚定,写了“四书”,给法造成了损失,给自己的修炼造成了污点。2001年6月6日被释放,未给出示任何手续;2001年8月,派出所干警到我家说是给我体检,我明白这是在诱捕。我不能在家待了,现在已流离失所。 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今严正声明:我在被迫害的过程中所写的所谓“四书”和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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