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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青珍

    我今年53岁,是1997年得法的。1999年中共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后,与同修上天安门广场正法,但由于学法好,有怕心,在派出所不敢承认,写了“三书”。我老头为救我出来,四处求情,也写下了“保证”。在此,我郑重声明:我以及我老头替我写的一切违背我真心的“材料”以及在高压下说的违心的话全部作废。我要加紧实修,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不愧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称号。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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