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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春芳 今年4月18日晚,被邪恶非法抓走,后被非法拘留15天,第12天国保大队找到我们家里人说写个“保证”就放人,家里亲人就替我写了“保证”。严正声明:家人代写的“保证书”,我在审讯过程中所签的名字和按的手印,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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