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奎英
2004年农历12月24日,被恶人举报,被610、看守所非法关押5天。特此声明:我在邪恶的强制、洗脑中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彻底与旧势力决裂,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