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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郭启伦 2001年11月份,上北京去证实大法,在车站被非法截回,在拘留所呆了3天。在单位强制下,我违心的写了“不修了的保证书”。我做了对大法不该做的事。现在严正声明:我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听师父的话,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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