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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余芬远 99年7.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2000年12月21日我被国安恶警绑架,邪恶逼迫我在材料上面签字、按手印,并给我照相。2001年3月在看守所被恶警非法审讯时,我讲了不该讲的话。2003年在看守所在“释放证书”上签了字。我现在声明: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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