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良秀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清醒理智的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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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