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梁菁华
99年7月由于自己人心太重,写了“不修法轮大法”的保证。特此声明:99年7月的“保证”作废。我今后一定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