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敏
在讲真象的过程中,被邪恶迫害,由于自己正念不足,在“悔过书”上签了字,虽然是违心的,但是也是不符合大法的,是自己修炼路上的污点。在此严正声明我写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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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