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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万鹏 我是在99年7月之前得法的。在99年7.20时期,说了或做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话和事情。对大法有了深层次的认识后,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极端错误的。现严正声明以前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随师父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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