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秋华
在威逼、恐吓的压力下,违心写了所谓的“悔过书”,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法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